中華石化網訊 離5月1日發泡塑料餐具解禁日期越來越近,但公眾期待的相關安全、環保等配套政策法規等一直未見蹤影。
4月8日,21世紀網獨家報道《起底發泡餐具利益鏈:9億環保賬》,按環?;厥招柰?分錢每只計算,每年需要造成環保賬目就達9億元。14年來,為何諸多企業與行業協仍會不余遺力地為解禁發泡塑料餐具奔走?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負責人、與發泡塑料餐具生產企業打了多年交道的董金獅向21世紀網透露,在5月1日發泡塑料餐具解禁之時,不會有任何的相關管理方法及機制出臺,這是他多次找各部委進行溝通的結果。
雖然國家發改委回應稱發泡塑料餐具符合國家食品包裝用具相關標準,并已委托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所進行了檢驗。但媒體、公眾包括諸多民間組織在內直指發改委的五條解釋牽強,有環保組織認為此次解禁存在瑕疵,嚴重缺少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已經向發改委申請公開解禁的理由和程序。
同時有律師稱,根據我國存在立法主體較多的事實,而發泡塑料餐具解禁相關生產、銷售、回收等管理及機制未同時出臺,地方有權選擇不執行,解禁令僅限于指導性。
發改委解禁5大理由牽強
今年5月1日,在我國被禁14年之久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生產銷售將再次合法化。
但21號令出臺時發改委未給出任何解禁理由。在媒體及公眾的一再要求下,3月28日,發改委對21號令進行了解讀,但媒體、公眾包括諸多民間組織在內直指發改委的五條解釋牽強,并有環保組織炮轟發改委解禁令有瑕疵,包括自然之友在內的多家環保組織4月7日發出公開信要求發改委公開解禁的理由和程序。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刪除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條目主要基于多種考慮:“它符合國家食品包裝用具相關標準;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國際上許多國家和地區一直在使用;可以節約石油資源;隨手丟棄垃圾的行為已大幅減少,廢棄物回收體系逐步建立”。
針對上述5大理由,有業內人士表示不認可:關于發泡塑料餐具使用方面,目前我國還沒有正式的標準,回收機制現在基本處于真空狀態,無法回收就無法再利用,反而會造成更多的污染,而且國外包括美國在內很多國家都在禁止發泡塑料餐具的生產。
董金獅也認為上述理由牽強,他表示“發泡塑料”餐具能節約石油資源在理論上能夠成立,但在實際中沒有人回收,節約資源就成了空談,而降解材質的塑料餐具80%以上都可以回收再利用。
作為1998年北京發泡餐具回收的負責人之一,董金獅向21世紀網表示,發泡塑料餐具具有大量油漬等殘留物質,沒有人愿意進行回收,并且大量餐盒回收后清洗過程中廢水還會造成二次污染。
就此回收問題,還受到諸多環保組織的質疑。自然之友負責人向21世紀網表示,3月28日發改委給出的5大解禁理由很牽強,自然之友4月7日與多家環保組織聯署質疑“PS一次性發泡餐具解禁”,希望發改委能做出回應。
上述環保組織將就PS發泡餐具解禁向發改委申請公開解禁的理由和程序,并認為在產品標準、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條件尤其是回收機制發布前不應正式實行21號發泡塑料餐具解禁令。但截止21世紀網發稿時,發改委未作出任何回復。
關于發泡塑料餐具解禁令,發改委稱會同工信部、商務部、環保部、衛生部、國家質監總局等7個有關部委多次商談和會簽,但截止目前為止除發改委外,并未曾見到其他部委有任何相關紅頭文件或信息公布。
“不要有任何期待,在5月發泡塑料餐具解禁之時不會有任何相關措施的文件發布。”董金獅向21世紀網透露,他已經多次找各部委進行過了解。21世紀網試圖聯系各部委了解發泡塑料餐具解禁后的相關配套措施政策,但都沒有回復。
發改委21號令僅具有“指導性”
2010年初,國家發改委關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征求意見稿中,就已經刪除了“應淘汰的落后產品目錄”中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但2011年正式出臺的該目錄并未刪除這一條目,原因正是我國尚未建立“針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生產、銷售、回收、中轉、運輸與處置利用的管理和機制”。并表示,上述工作完成后,擇機將其從淘汰目錄中刪除。
但讓公眾質疑的是,至2013年2月16日,發改委將發泡塑料餐盒從“應淘汰的落后產品目錄”中刪除時,并未有相關的管理和機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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