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能源局7日對外發布《關于規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二次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穩步推進煤制燃料示范項目建設,依托示范項目不斷完善國內自主技術,加快轉變煤炭利用方式。
意見稿提出了煤制燃料示范的5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量水而行”,在水資源許可的條件下開展示范項目建設。二是堅持最嚴格環保標準,示范項目執行能源、化工領域現行最嚴格的環保標準或更高的環保要求。三是堅持節能高效,示范項目應在現有水平上,通過優化流程、創新工藝、技術集成等途徑大幅降低資源消耗和提高能源轉化效率。四是堅持科學布局,統籌考慮資源條件、環境容量、生態安全、交通運輸、產品市場等因素,科學合理布局示范項目。五是堅持自主創新,重點示范自主知識產權的煤炭加工轉化技術和裝備,以示范項目為載體推動其產業化、定型化和標準化。
意見稿還提出,重點示范的技術裝備包括:適用于我國煤種的大型煤氣化(7.47, -0.83, -10.00%)、煤提質等先進技術;高溫費托合成、低溫費托合成、煤直接液化、甲醇合成以及甲烷化等大型高效合成與精制技術;高效氣體凈化和分離技術;高效污水處理技術,高鹽廢水處理技術;大型高效煤炭加工轉化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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