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石油和化工網訊 近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自5月2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日本的鄰苯二酚發起期終復審。此次復審的傾銷調查期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復審調查期間將繼續原公布的征稅范圍及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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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石油和化工網訊 近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自5月2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日本的鄰苯二酚發起期終復審。此次復審的傾銷調查期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復審調查期間將繼續原公布的征稅范圍及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