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稱之為"懸念",是因為石油戰略儲備體系建設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關鍵步驟,也是其中最復雜、最浩大的工程。
早在"十五"發展規劃中,有關部門就明確提出了"加快建設國家石油儲備體系(包括戰略和民用),到2005年儲備能力達到800萬立方米"的目標。但是時至今日,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的一期工程才剛剛開始動工,戰略儲備量依然為零。
全國人大代表、南開大學校長侯自新,"十五"期間多次向全國人大遞交過"盡快制定《石油儲備法》"的議案,而今年他不準備再遞交類似的議案。侯自新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往年的議案已經轉交有關部門。目前,《國家石油儲備管理條例》已經進入國務院的立法計劃,有望盡快出臺。
記者了解到,"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立了石油儲備辦公室,它的主要工作是負責國家戰略石油儲備基地的建立。首批被選定的國家戰略石油儲備基地有四個:鎮海(浙江省寧波市)、岱山(浙江省舟山市)、黃島(山東省青島市)、大連(遼寧省大連市)。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這三大國內石油公司受國家委托,負責工程總體建設,預計2006年至2008年,四大石油儲備基地將基本竣工。
侯自新代表還說:計劃制定《國家石油儲備管理條例》是一個進步,但是從長遠來看,條例是下位法,沒有經過人大討論,它的權威性是有限的。
政協委員安啟元也認為:必須出臺一系列法規及配套設施,尤其是準備石油儲備法草案,以確保戰略石油儲備在動用時能發揮出預想的效果。
"十一五"油氣規劃立足國內
按照《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未來5年,石油天然氣工作堅持立足國內的原則,加強國內油氣勘探開發能力;同時加強和境外公司的合作開發工作;增強石油戰略儲備能力;穩步發展石油替代產品。積極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繼續扎實、穩妥、有效地推進我國能源發展。
"十一五"過關:電力走向盈余
"‘十一五’是我國電力工業發展承前啟后的重要時期,其基本特點是電力供應將由初期的相對緊缺過渡到中期的基本平衡,到"十一五"末期將出現相對盈余。今后五年是電力工業加快產業升級、結構調整、深化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院長汪建平在前不久召開的2006年經濟預測會上說。
至2005年底,我國發電裝機達到5.08億千瓦,其中煤電裝機占73、2%,水電裝機占22.9%,天然氣裝機占2.1%,核電占1.5%,其他0.3%。
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中央提出"2010年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和"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未降低20%左右"兩個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指引"電力工業調整"航向":調整電源結構,加強電網建設,降低污染物排放。
據汪建平介紹,正在制定的"十一五"電力規劃體現了這種"航向"的軌跡。
電源建設要調整結構,合理布局,以大型高效機組為重點優化發展煤電,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水電,積極發展核電,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
優化發展煤電,新建的燃煤機組要節能、節水、節地,加快高耗低效機組的技術改造及淘汰,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節約型電力工業增長方式。
積極發展核電。鼓勵新能源發電,重點在新疆、內蒙、東北和東南沿海等風力資源豐富的地區,開發較大規模的風力發電場。
"十一五"期間要加快電網建設,結合水電基地、煤電基地的建設,繼續推進西電東送、南北互供、全國聯網,實現更大范圍的資源優化配置。加快全國聯網,有效實現全國資源優化配置。加快特高壓試驗工程建設,加大特高壓電網研究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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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關鍵詞:能源產業調整"航向"
最近,國家發改委下發了能源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煤、電、油產業由此轉變"航向"。
在能源產業(含核能)中,有47項列入鼓勵類,6項列入限制類,18項列入淘汰類,其中,煤炭列入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的項目分別為14項、4項和12項;電力分別為17項、2項和3項;油氣鼓勵類6項,淘汰類3項。
據悉,目錄將作為國家引導投資方向,項目審批,制定和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
限制類和淘汰類項共24項,其中煤炭最多,占16項。限制類煤炭項目包括:單井井型低于以下規模的煤礦項目:山西、陜西、內蒙古30萬噸/年;新疆、甘肅、寧夏、青海、北京、河北、東北及華東地區15萬噸/年;西南和中南地區9萬噸/年;開采極薄煤層3萬噸/年。另外,采用非機械化開采工藝的煤礦項目;設計的煤炭資源回收率達不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的;未經國家或省(區、市)煤炭行業管理批準礦區總體規劃的煤礦項目。
淘汰煤礦項目包括:未按批準的礦區規劃確定的井田范圍和井型而建設的煤礦;國有煤礦礦區范圍內的各類小煤礦;單井井型低于3萬噸/年規模的礦井(極薄煤層除外);既無降硫措施,又無達標排放用戶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產礦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礦井等。
電力行業的限制類項目是:除西藏、新疆、海南外,單機容量在30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燃煤火電機組;發電煤耗高于300克標準煤/千瓦時的發電機組,空冷機發電煤耗高于305克標準煤/千瓦時的發電機組。
列入淘汰的電力項目是,大電網覆蓋范圍內,服役期滿的單機容量在10萬千瓦以下的常規燃煤凝汽火電機組;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小火電機組;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5萬千瓦及以下)。
石油、天然氣無限制類項目。而100萬噸/年及以下生產汽煤柴油的小煉油生產裝置進入淘汰之列。
[觀點] "外匯換石油"難以推行
國家石油儲備體系的另外一個核心內容是資金來源。國外的通行做法是動用財政收入,而我國的財政連年赤字。"財政換石油"的方法目前較難推行。
政協委員、時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曾在去年的小組討論中提出:建議"將部分外匯儲備轉換成石油等戰略物資儲備,以加強中國的能源安全"的建議。他表示,中國即使買進1億噸石油,也僅用掉3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而截至2004年底中國的外匯儲備達到了6099億美元。他同時表示,這個建議是他以政協委員名義提出的,不代表官方意見。
"外匯換石油"的提案至今沒有變成現實。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認為:郭局長提出"石油金融"的思路,值得重視。但是就現在而言,推行是"絕對不可能的"。
他說:央行現在的外匯儲備已經達到8000億美元。"外匯換石油"不足以解決龐大的外匯儲備。反倒為其它行業開了先例。
鐘偉認為:必須成立一個類似于"儲備運用辦公室"的協調部門,由國務院直接負責,形成一個良性的儲備運用機制,"外匯換石油"才有可能從思路變成現實。
節能機制靠強制與激勵相結合
面對日益嚴峻的能源緊缺問題,節能話題在兩會上一直"長盛不衰"。全國人大代表華能鶴崗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彥啟告訴記者,他正在就節能方面的議題收集相關材料,準備在兩會上發表相關意見和建議。
去年兩會上,張彥啟就提出,1998年我國實施的《節能法》,但是它沿襲了計劃經濟的思路,沒有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強制性與激勵機制相結合的節能機制,可操作性不強。所以有必要設立一部包括節能、能源規劃布局、大項目審批等問題的新法規。
張彥啟表示,現在國家正在著手制訂《能源法》,這對整個能源行業都是一個值得期盼的大事。在新法規中,應進一步強調政府對能源項目的審批和設立的計劃職能。要制定各行業的能耗標準,對能源消耗產業規定目標,強制執行;對于新上項目要明確必須達到的相應的能耗標準水平,對于高于規定能耗水平的項目,國家在審批時就要嚴格控制,并通過能源價格和稅收政策等進行市場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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