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訊:根據國務院2013年9月10日下發的《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2013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江西石油從2013年10月1日起啟動推廣國Ⅳ車用汽油。截止到目前為止已對升級至第四階段車用汽油實行優質優價。
為更好的提高車用燃油品質,履行社會責任,江西石油專門成立國Ⅳ車用汽油推廣領導小組,制定了詳細的方案,按照“先油庫、后加油站”,“先重點區域、后邊遠地區”的順序開展。并且按照“先置換先供應”、“先一站兩標準”、“先區域后全省”的原則逐步有序供應車用汽油(Ⅳ)。每個分公司置換完成后至少安排兩座加油站掛牌銷售93號車用汽油(Ⅳ)。后期根據市場情況,在南昌、九江率先全部掛牌銷售93號車用汽油(Ⅳ)。
同時,江西石油耐心做好對外宣傳解釋工作,通過召開新聞通氣會、現場介紹、客服電話解答等形式,幫助大家了解國Ⅳ汽油特性、讓廣大消費者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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