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將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首次針對油氣回收訂立相關規定。
油氣在光照的作用下,會生成臭氧,在一定條件下形成光化學煙霧,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危害人體健康。除此之外,油氣還存在較大的潛在危險,當空氣中的油氣濃度達到一定比例,當遇到生產場所人員密集、車輛多、操作頻繁的情況,發生爆炸的幾率也相應增大。
隨著交通燃用油的需求不斷增長,加油站的數量持續上升,油氣回收治理已成當務之急。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碼頭、原油成品油運輸船舶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并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2010年,浙江省杭州市政府下發了《關于杭州市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裝置。今年以來,杭州市環保局對各區、縣加油站進行了兩輪專項檢查,共檢查加油站59座,油庫9座,對違法加油站開出的罰單達30多萬元。
為全面做好杭州市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昨天(12月18日)上午,杭州市環保局的執法人員對大江東產業集聚區加油站的油氣回收情況進行了突擊檢查,其中有一家已經營多年的加油站被查出油氣回收氣液比居然為0。
昨天下午,該加油站被責令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待整改結束方可繼續營業。由于新法尚未實施,根據2000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該加油站面臨的將是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若在新法實施后被查處,該加油站面臨的將是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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