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我會組成專家組,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運行[2015]253號)及《核查評估申請用油企業工作細則》(2016年修訂版)的規定和要求,對山東齊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成石化”)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驗,并于2017年3月24- 26日進行了現場核實和查驗。
經核查,該企業于2015年2月9日前建成投產,2014年加工量160萬噸,2015年加工量246.8萬噸,2016年加工量257.26萬噸。該公司擬保留1套常減壓裝置,原油設計加工能力350萬噸/年,煉油裝置規模、安全、環保、消防、儲運等設施,產品質量和能耗指標均符合有關規定,企業通過現場核查。
根據發改運行[2015]253號文中用油數量的規定,齊成石化已淘汰自有落后常減壓裝置1套,設計原油加工能力160萬噸/年,用油數量為實際淘汰裝置加工能力的1倍。初步確認該公司可使用進口原油160萬噸/年。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2017年5月3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反饋至我會。個人意見須實名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
聯系電話:010-84885701 傳真:010-84885057
郵箱:nyc5701@126.com
附件:中國石油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華東設計分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確認書》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2017年4月17日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
經核查,該企業于2015年2月9日前建成投產,2014年加工量160萬噸,2015年加工量246.8萬噸,2016年加工量257.26萬噸。該公司擬保留1套常減壓裝置,原油設計加工能力350萬噸/年,煉油裝置規模、安全、環保、消防、儲運等設施,產品質量和能耗指標均符合有關規定,企業通過現場核查。
根據發改運行[2015]253號文中用油數量的規定,齊成石化已淘汰自有落后常減壓裝置1套,設計原油加工能力160萬噸/年,用油數量為實際淘汰裝置加工能力的1倍。初步確認該公司可使用進口原油160萬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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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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