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源:證券日報
記者 孟 珂
6月22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發布《關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方式、時段、賬戶等相關事項進行了明確,以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保護各方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交易市場秩序。
“萬億元量級的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即將開啟。”北京特億陽光新能源總裁祁海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可以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形成碳量(碳排數據)有據可依、有據可查、有據交易的動態碳量交易活動平臺。一個全新的以碳量為交易單位的金融交易系統的產生到日趨完善,會對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社會發展和治理等產生巨大影響。
《公告》明確,掛牌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大申報數量應當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掛牌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之間確定。大宗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大宗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30%之間確定。根據市場發展情況,交易系統目前提供單向競買功能。
財政部專家庫專家、360政企安全集團投資總監唐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碳排放權交易是對碳排放配額(CEA)的交易,就是在碳排放配額管理制度之下,部分地區、企業通過市場化的交易機制,來實現自身碳排放資源的優化。
唐川進一步表示,基于該體系,仍然需要增加碳排放配額的主體,即依賴“高能耗”發展模式的地區、企業,可以通過采購碳排放配額來為降碳減排工作實現“平穩過渡”;而碳排放配額過剩的主體,即一些“低碳發展”的地區、企業也可以通過將碳排放配額出售來實現資源的“變現”。從碳排放管理角度來看,這是一個“激勵機制”,不僅讓“低碳發展”的主體能夠嘗到“甜頭”,亦可以讓高排放的主體意識到“資源有價”,從而更快推進自身的產業發展模式優化。
早在2011年10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已發布《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湖北省、深圳市成為試點區域。
隨著試點工作的推進,我國碳市場建設在探索中不斷發展,即將從試點走向全國。“中國碳資產市場潛力巨大,規模有望超萬億元。”無錫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吳琦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后,隨著覆蓋行業范圍的逐步擴大,以及交易品種和方式的不斷完善,結合我國的“雙碳目標”來看,我國碳價格大幅上漲將成為必然,市場交易額將超過2萬億元。
根據全國碳市場總體設計,納入全國碳市場的高能耗行業有八個,包括電力、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民航。
蘇寧金融研究院投資策略研究中心主任顧慧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碳價的上升,上述高能耗行業將面臨越來越緊迫的排放壓力,從而推動整體能源結構的優化和相關領域的綠色技改。其中電力技改中的余熱回收,鋼鐵技改中的以電替煤,交運技改中的新能源車、充電樁等相關產業,建材技改中的裝配式建筑,化工技改中的氫化工等是可以重點關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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