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74個城市將在2012年底前公布PM2.5,這是環保部近日發布的《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方案》(下稱《方案》)要求的。
根據《方案》,2012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直轄市、省會城市等74座城市,將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新增指標監測,監測項目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六項。
《方案》要求,2012年10月底前,74個城市所有國家網監測點位要完成設備安裝,并開展試運行。2012年12月底前,74個城市要按空氣質量新標準開展監測,并發布數據。同時,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提前實施監測新標準。
《方案》明確,74個城市在公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時,應包括各點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六項監測指標的實時小時濃度值、日均濃度值、AQI指數,及該監測點位的代表區域。
同時,監測數據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環境監測機構負責公布,發布方式包括政府網站、環境監測機構網站、電視、廣播等。
根據環保部的要求,列入新標準第一階段實施范圍的74座城市中,國控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最多的為重慶,共有17個。其次為天津和西安,分別有15個、13個。北京、上海、廣州的監測點分別為12個、10個、11個。
《方案》要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要做到“三個率先”,即率先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率先爭取早日和國際接軌,率先使監測結果和人民群眾感受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