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石化全資子公司——中國國際石油化工聯合有限公司(下稱“聯合石化”)由于發生原油交易巨額虧損事件,一時間吸引了各方的高度關注。針對這一問題,中國石化12月27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正在評估具體情況,目前聯合石化總經理、黨委書記已因工作原因停職。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公開信息了解到,由于預期原油價格會繼續上漲,聯合石化總經理在油價每桶超70美元的時候做多原油期貨,以期待規避油價上漲的風險,與此同時,為了進一步節省期權費,聯合石化同步賣出看跌期權。然而,從近半年國際原油價格的走勢來看,其跌幅已經超過40%,使得聯合石化賬面虧損。
昨日,一位從事國企改革研究的資深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石油行業來說,雖然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可以說是正常行為,但國資委此前明確規定,央企只能利用期貨做套期保值類操作,而不能利用其進行投資操作。
“聯合石化的虧損事件,目前監管部門已經著手進行了調查,而對于此次操作的最終定性,即定義為套期保值還是投機操作,當下尚無定論。但可以預期的是,最后一定會有一個處罰結果。”上述人士如是說。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企業借助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工具,出發點都是為了在全球競爭中能夠確保企業生產穩定、降低運營成本。但由于金融衍生品本身就具有高風險特性,且國內在這方面起步較晚,因此,往往面臨著比國際競爭者更高的風險。
“從監管角度而言,國資委必須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監管到位,督促企業健全金融衍生品交易風險預警機制,指導企業及時進行止損。”劉興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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