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1月17日下發《關于做好2012年春耕化肥供應工作的通知》指出,2012年化肥生產、流通企業要積極開展生產經營,為春耕化肥供應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全力做好化肥生產流通的保障和促進工作。
《通知》要求,在春耕備肥和用肥旺季期間,應加強化肥生產原料的組織供應,不得對化肥企業拉閘限電,三大石油公司要加強對化肥企業,特別是西南地區企業化肥生產用天然氣的供應,保持化肥用煤價格基本穩定。加強化肥運輸調運,特別是要重點加強華北地區到達南方市場氮肥、西南地區到達東北地區磷肥,以及青海、新疆地區鉀肥外運的調運組織工作。同時,應落實好化肥淡儲任務,認真整頓化肥市場秩序,積極開展為農服務。